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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108年「餐桌上的風景」家庭相片徵文活動

*活動對象: 限 居住於 苗栗縣 之 民眾 。

* 活動網址:

https://ppt.cc/fgKtux

* 活動投稿

1. 於 5/15~ 6/ 1 7 至 家庭教育中心臉書 本 活動 貼文 下方 留言區 上傳 家庭中的最動人、最溫馨、最能展露親情的「餐桌」 相關      照片 1 張 及 文字 30 字 以 內 。
2. 投稿 照片及文字以能呈現家人間透過餐桌上共餐、共學、共遊及共讀等創意行動來凝聚與強化家人間情感為原則。
3. 任何拍攝照片之器材(數位相機、傳統相機、手機等)皆可 每人限投稿一次,不得重複投稿。

*作品票選:
1. 參賽作品於 6 21 起開放由民 眾 進行按讚票選,並於 7 5 下 午 1 6 時截止,本中心將立即截圖統計數據。
2. 作品依按讚數排序,得獎名單 預計 7/10 公布於本中心 FB 粉絲專頁,並同時個別聯繫得獎者領獎事宜。

* 活動獎勵:
1. 第一名:商品禮券 3,000 元 。
2. 第二名:商品禮券 2,000 元 。
3. 第三名:商品禮券 1,000 元 。
4. 佳作 6 名:商品禮券 500 元 。
5. 參加獎 20 名:商品禮券 200 元 隨機抽出 。

*領獎事宜:
1. 前 3 名以上得獎者須至苗栗縣家庭教育中心(苗栗市國華路1121號巨蛋東門)領獎;佳作及參加獎採郵寄方式辦理。(郵寄地址限苗栗縣,非苗栗縣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)。
2. 本次活動作品預計 8 月公開 展出 2 週, 10 月將 印製為 20 20 年家庭教育年度宣導桌曆, 佳作以上得獎者可獲得 1 份桌曆。
 
*注意事項
1. 投稿作品不可加上任何商業 logo 、貼圖,並且禁止經過格放、加框、加色、修圖、合成、彩繪、疊片等後製 。 如照片未能明顯辨識與主題相關,或有違反善良風俗之不雅照片,主 承 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獲獎資格。
2. 參加者一經投稿即視為同意主 (承)辦機關依法處理及利用所提供個資,參加人亦瞭解得依法行使個資權利 並視為同意無償授予主 (承)辦單位用於教育性質之利用推廣,不再另付酬勞、版稅及任何費用。
3. 主 (承)辦單位保有修改、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,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改公布之。
4. 獲獎獎金超過新臺幣 1,000 元 含 以上者,承辦單位依法申 報,獲獎獎金面額在新臺幣 2,000 元以上者,依所得稅法規定由承辦單位扣繳 10% 所得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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